关于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课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专项培训工作相关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对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做好新时代高校宗教工作,现就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专题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通过“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学习专题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学习对象
全校师生。
三、学习时间
请于2026年11月6日前完成学习任务。
四、学习方式
登录“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平台(https://www.sqgj.gov.cn),进入“课程分类”栏目,搜索中共中央党校蒲长春教授讲授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课程进行学习。
(一)教职工学习。各二级党委、各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集体学习,可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收看学习专题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组织开展交流研讨。
(二)学生学习。各学院可按班级组织开展学习,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组织学生集体收看学习专题课,在学习过程中做好学习记录,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向校园渗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意义,将此次学习作为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校园宗教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学习工作,保证学习进度和质量,确保学习覆盖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
(三)及时汇总,按时上报。请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学习专题课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党委统战部民宗科。
党委统战部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