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脱贫攻坚工作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
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成立100年来始终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矢志不渝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懈奋斗。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浴血奋战,“打土豪、分田地”,实行“耕者有其田”,帮助穷苦人翻身得解放,夺取中国革命胜利,建立新中国,为摆脱贫困创造了根本政治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党团结带领人民实行土地改革,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使当时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初步满足,为摆脱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不断壮大综合国力。确立开发式扶贫方针,聚焦农村实施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开创性地将扶贫开发与国家战略紧密结合,构建起覆盖全国的扶贫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牢牢把握经济长期、快速、稳定增长的有利条件,推动开发、开放红利向减贫释放,推动贫困地区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突出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承诺“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采取常规思路和办法、按部就班推进难以完成任务,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高位推动。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脱贫攻坚战如期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党领导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谱写了百年辉煌党史浓墨重彩的壮丽篇章,创造了又一个属于亿万中国人民、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
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靠的是党的坚强领导,靠的是中华民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品质,靠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靠的是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坚守执着,靠的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脱贫攻坚走出了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创造深化了一系列宝贵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值得在新的征程上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一、党始终坚持对脱贫攻坚的全面领导,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党中央坚持对脱贫攻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统筹谋划,强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战、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脱贫攻坚8年间,先后7次主持召开中央扶贫工作座谈会,50多次调研扶贫工作,走遍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了解真扶贫、扶真贫、脱真贫的实际情况,提出一系列重要论断重要观点,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形成了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奋力攻坚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部署实施一把手责任制,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强化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从全国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派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并肩奋战在扶贫一线,与贫困群众共同研究脱贫计划、落实脱贫措施、见证脱贫成果,鲜红的党旗始终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高高飘扬。
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和胜利成果充分证明,我们党具有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是团结带领人民乘风破浪、开拓前进最可靠的领导力量。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就一定能够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党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为民宗旨,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全党上下以总书记重要论断精神为引领,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脱贫成效的重要尺度,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群众基本民生需求。“十三五”期间,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党中央提出宁肯少上几个大项目,也要优先保障脱贫攻坚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8年间,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投入6601亿元,土地增减挂指标跨省域调剂和省域内流转资金4400多亿元,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向1500多万户贫困户发放7100多亿元,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6688亿元,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发放9.2万亿元。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把钱用到刀刃上。
党在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的同时,突出强调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成摆脱贫困的强大动能。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风尚,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扩大就业实现脱贫,激发广大群众自力更生、可持续脱贫的内生动力。
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谋划推动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与人民群众一道创造美好生活。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党始终坚持发挥政治优势,推动形成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政治优势,强力开展脱贫攻坚。”党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广泛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号召党政军民学劲往一处使,形成全党上下齐动员、全民参与促攻坚的宏大局面。着眼于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推动省市县各层面结对帮扶,促进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2015—2020年,东部9个省份共向扶贫协作地区投入财政援助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1005亿多元,互派干部和技术人员13.1万人次,超过2.2万家东部企业赴扶贫协作地区累计投资1.1万亿元。组织开展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人民军队等都积极行动,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都有帮扶单位。2013—2020年,中央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和物资427.6亿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1066.4亿元,培训基层干部、各类技术人才368.8万人次。军队帮扶4100个贫困村,帮助92.4万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各行各业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健康、消费扶贫。
党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推动全社会弘扬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美德,引导社会各界投身脱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热情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蓬勃开展,2015—2020年累计组织动员12.7万家民营企业精准帮扶13.91万个村(其中贫困村7.32万个),带动和惠及贫困人口超过1800万人。
脱贫攻坚的全民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聚力攻坚克难、取得全方位开创性成就的根本保证。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够办成更多像脱贫攻坚这样的大事难事,就一定能够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步一步变成现实。
四、党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法宝,开发式扶贫方针是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的鲜明特征。习近平总书记结合40多年扶贫工作实践和深邃思考,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我国国情和贫困特点出发,创造性地提出并推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
——强调精准识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解决“扶持谁”的问题。党中央强调,扶贫必先识贫。为此,科学制定贫困识别标准和程序,组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摸清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帮扶需求等情况。贫困户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整户识别;贫困村识别综合考虑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村民人均纯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按照村委会申请、乡政府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等程序确定。对识别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剔除识别不准人口、补录新识别人口,提高识别准确率。建档立卡在中国扶贫史上第一次实现贫困信息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精确瞄准了脱贫攻坚的对象,第一次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第一次构建起国家扶贫信息平台,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强调责任落实,优化机制、严格执行,解决“谁来扶”的问题。党中央强调,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为此,自上而下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统筹协调全局性重大问题、全国性共性问题,考核省级党委和政府工作成效。省级党委和政府对辖区内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确保辖区内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贫困县如期全部摘帽。市(地、州、盟)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工作,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
建立党内与党外相结合、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有力促进责任落实到位。党中央运用巡视利器,开展党内监督。党中央委托8个民主党派中央,自2016年开始连续5年对口8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份开展民主监督,这是民主党派首次对国家重大战略开展专项监督,也是民主党派开展的规模最大、时间跨度最长的专项监督活动。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2016—2020年间,每年重点对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有关单位开展一次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审计监督实现对832个贫困县的扶贫审计全覆盖,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明显加强,起到重要作用。
——强调精准务实,区分类别、靶向施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党中央强调,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支持和引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鼓励支持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新业态新产业发展,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食品加工、服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一大批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增强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动能。累计建成各类产业基地超过30万个,形成了特色鲜明、带贫面广的扶贫主导产业,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1.2万个。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4万家、农民合作社71.9万家,72.6%的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紧密型的利益联结关系。产业帮扶政策覆盖98.9%的贫困户,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群众基本都参与到产业扶贫之中。扎实推进科技扶贫,建立科技帮扶结对7.7万个,选派科技特派员28.98万名,投入资金200多亿元,实施各级各类科技项目3.76万个,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新品种5万余项,支持贫困地区建成创新创业平台1290个。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建立完善带贫机制,鼓励和带领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对生活在自然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确定搬迁规模,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实施。960多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截至2020年底,累计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建设安置住房266万余套。加强安置点配套设施和产业园区、扶贫车间等建设,积极为搬迁人口创造就业机会,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中劳动力就业比例达到73.7%,搬迁贫困家庭中有劳动力家庭就业比例达到94.1%。保障搬迁群众同当地群众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2013年以来,贫困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7450万亩,选聘110多万贫困群众担任生态护林员,建立2.3万个扶贫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队)。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和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发展木本油料等经济林种植及森林旅游,不仅拓宽了增收渠道,也明显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实现了“双赢”。
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坚持再穷不能穷教育、再穷不能穷孩子,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持续提升贫困地区学校、学位、师资、资助等保障能力,20多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全部返校就读,全面实现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有保障。实施定向招生、学生就业、职教脱贫等倾斜政策,帮助800多万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培训、514万名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重点高校定向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70多万人,拓宽贫困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开展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和青壮年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累计培训350万余人次,提升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就业能力。
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聚焦特殊贫困群体,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集中供养能力显著增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全国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2068元提高到2020年5962元,提高188.3%。扶贫部门与民政部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摸排核实,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强调精准脱贫,严格标准、有序摘帽,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党中央强调,精准扶贫是为了精准脱贫。为此,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制定脱贫摘帽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确保规范合理有序退出。严格执行退出标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贫困人口退出实行民主评议,贫困村、贫困县退出进行审核审查,退出结果公示公告,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强化监督检查,每年委托第三方对摘帽县和脱贫人口进行专项评估。2020年至2021年初,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全面准确摸清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
——强调巩固成果,动态监测、精准帮扶,解决“如何稳”的问题。党中央强调,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为此,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继续加强扶志扶智,激励和引导脱贫群众靠自己努力过上更好生活。党中央决定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8年间,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披荆斩棘、栉风沐雨,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贫中之贫、坚中之坚。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标志性贡献,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均每年1000多万人脱贫,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脱贫。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6079元增长到2020年的12588元,年均增长11.6%,增长持续快于全国农村,增速比全国农村高2.3个百分点。脱贫人口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都有了保障。
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踏步赶上来,整体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贫困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持续保持较快增长,2015年以来,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高出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约7个百分点。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社会事业长足进步,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脱贫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增添了自立自强的信心勇气。广大脱贫群众激发了奋发向上的精气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传播,文明新风得到广泛弘扬,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精神在广大贫困地区蔚然成风。
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了国家贫困治理体系的完善,贫困地区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明显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扶贫干部心系贫困群众、甘愿牺牲奉献,赢得了贫困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可。
创造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按照现行贫困标准计算,我国7.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按照世界银行国际贫困标准,我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以上。在做好本国减贫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减贫合作,履行减贫国际责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各国携手共建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脱贫攻坚的科学实践和历史成果充分证明,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精准的科学方法、落实精准的工作要求,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一定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科学路径和持久动力。
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号召全体党员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党中央赋予我们新的历史使命,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决心,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披坚执锐、勇立新功!